各院(部、中心)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学校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,落实《兰州工业学院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实施方案》和《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研究的引领和先导作用,扎实推进“本科教学工程”建设和优秀教学成果培育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题范围
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支持以“新工科”建设背景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教学改革、虚拟仿真实践教学改革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,其它研究内容项目也可酌情申报,但学校将从严审批。
二、基本要求
(一)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好的实践条件,实施方案设计合理,具有可行性,预期成果具有前瞻性、科学性和实际应用推广价值,能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。与以往已立项项目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予受理。
(二)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,并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;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,且无主持的未结题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;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;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,不超过10人(含项目申请人)。
(三)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-2年,不超过2年。
(四)对于申报项目的参加者,项目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由其亲笔签名方为有效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(五)项目结题时须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对应的标志性成果,如共享平台、论文、教材、实施方案、获奖、调查报告、问卷分析等,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实际应用效果的支撑和佐证材料。
三、立项类别
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个人申请。项目申请者填写《兰州工业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》(下简称《申请书》,见附件2),并将《申请书》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交所属部门。
(二)部门推荐。各部门根据《兰州工业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中相关规定及有关立项要求等,组织专家组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推荐评审。评审结果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后,部门负责人在《申请书》相应推荐栏目签署具体意见,加盖单位公章,并填写《兰州工业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3),于2019年5月16日前将部门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管理科(行政办公楼221室,联系电话:2861856),与本部门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11263617@qq.com。
2020年4月30日